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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针对近期事故灾害多发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果断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近期,长江、淮河等流域,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湖泊处于超警戒水位,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国家防总启动二级响应。6月28日、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提出总体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堤库排查、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全力抢险救援,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出具体部署:国家防总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防汛、防台风等工作。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水利部等部门要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的同时,精心谋划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防总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压实责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严防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高度关注汛情变化,对防汛救灾工作进行再安排。各级企业负责人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方案;重点地区企业要建立应对强降雨天气、防范事故灾害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个人,确保把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紧急情况能够妥善应对。
二是要突出防范重点。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所在地区防汛工作实际,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根据需求成立汛期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电力、通信企业要加强巡查,防止极端天气造成大面积停电或通信中断;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飞机、船舶、车辆的安全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密排查运行隐患;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要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防洪设施检查和维护;要加强水电站大坝、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保管,雷雨天气要停止装卸;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地下工程、隧道、深基坑等作业管理,防范坍塌、透水、滑坡等事故的发生,野外施工工地和营地,要加强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民爆物品生产和有关军工企业,要加强生产线监控和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其他中央企业也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做好防汛、防台风和防范极端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救援。中央企业在做好自身防范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发挥人才、技术、装备优势,做好参与社会抢险救灾的准备,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刚才,树新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的事故情况,共发生涉及中央企业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10起,死亡38人,未发生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这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工复产较晚有一定关系。但5月份以来,发生7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发生率较高,死亡人数较多,事故上升趋势明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判,做好防范应对。这些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建筑施工行业事故依然多发。10起事故中,有5起发生在建筑施工行业,占事故总起数的50%,其它5起事故也是发生在施工作业环节,其中8起发生在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事故多发的局面并未改变,分包单位管控不力仍然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顽疾”。按照委党委工作部署,国资委利用5月底6月初疫情形势好转的间隙,抽调有关专家,组成10个督导组,对建筑施工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发现了不少问题。例如基层项目管理人才不足、产业工人缺乏、分包管理松散等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系统考虑、长远谋划、推动解决。
二是电力企业事故有所抬头。10起事故中,有3起事故发生在电力企业,电力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电力企业“迎峰度夏”进入关键时刻,部分地区设备设施运行负荷强度大,建设、检修维护任务重,对设备设施可靠性和现场运行管理都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不容忽视。10起事故中,有2起事故是由灾害直接引发。今年南方多地遭遇强降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建筑、勘察等企业山区作业多、涵洞施工多、野外营地多,都容易受到洪水、泥石流侵袭,引发事故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要高度重视各类灾害防范,加强风险研判,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是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10起事故中,有2起事故是救援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等级从一般事故升级为较大事故。这种情况几乎每年都有,具体情况惊人的相似,有关企业必须认真反思,严加防范。
以上事故反映出,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研判防控不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合理等问题,企业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所有企业都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坚决抓好整改提升,不断筑牢中央企业安全发展的根基。我对下一步工作再提六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清醒的看到,中央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所有高危行业,固有安全风险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不牢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仍然存在。各中央企业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硬约束,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遏制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平稳,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也普遍存在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的问题。各级企业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将压力和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高风险企业要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为安全战线撑腰,保障安全部门的权威,确保有效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不只是安全监督部门的事,要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新纳入中央企业序列,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也要执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逐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尽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可控、在控、能控。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作风。
要狠抓安全生产执行力建设,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制度落实不变形。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要强化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刹住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不良之风。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放下身段,深入一线,帮助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把好脉、开好方、服好药”,坚决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创新督查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得到消除。要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引入虚拟现实技术(VR),以虚拟场景的震撼体验,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保障培训效果。要强化应急演练的针对性,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特别要强化受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突发情况的处置,严防救援不当导致伤亡扩大。
(四)进一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事故原因分析和教训吸取,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要善于从事故教训中得到警示、看到差距、找到症结,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发生事故后不能动辄全系统停工,防止前面停工反思作表面文章,后面赶工期抢进度埋下真隐患。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大事故、浙江温岭“6·14”重大事故教训,在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工作基础上,国资委也将委托中国石化联合会,组织央企专家和社会力量,对部分化工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次进行评估督导,帮助企业改进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安全管理绝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纪检监察、人事联动,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力导致事故频发的企业负责人,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要严格遵守事故报告规定,决不允许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现象。去年以来,个别企业出现了瞒报事故的情况,教训十分深刻,要引起高度关注,对这类错误行为决不能再发生。中央企业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国资委定期向中纪委、中组部及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闭环管理。要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采用市场化方式,支持保险机构介入安全管理和工伤预防,努力构建以保险为纽带的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中央企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自觉与自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改革发展助力,为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